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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05 13:27:37来源:荆楚网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成龙、通讯员陶涛、郑朝晖)2019年6月以来,武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4个,处理19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2人。9月2日,武汉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

2015年7月,东西湖区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德金,在退休时未将其保管的原质监局公务加油卡上交。从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白德金违规使用该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49次,金额11179.88元。2019年6月,白德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7月5日和2018年8月2日,新洲区周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文立,两次违规组织该村党员到新洲区某农庄用餐,共花费5860元,其中3100元以虚列党建活动名义予以报销,其余2760元直接报销。2019年7月,刘文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3月29日至30日,汉南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程国章,在汉南区纱帽街某酒店两次为其子女举办生日宴,宴请92名单位同事,违规收受礼金共计37900元。2019年7月,程国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昌区粮道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启斌,在担任粮道街办事处主任期间,于2017年春节至2017年中秋节前后,收受粮道街环卫所职工蹇某某所送人民币8000元及价值6000元的烟酒。此外,刘启斌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9年7月,刘启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期间,蔡甸区玉笋山陵园主任刘胜利,共收受在玉笋山陵园承接工程的某公司股东周某赠送的8瓶高档白酒及4条黄鹤楼1916香烟;2018年11月,刘胜利要求在玉笋山陵园承接工程的某公司项目经理董某某为其结清烟酒账款共计3.02万元。此外,刘胜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刘胜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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